《清帝退位诏书》翻译为白话文 考考你们的文学水平

《清帝退位诏书》原文及翻译:

原文:奉旨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

译文: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前面因为民军起事,各省响应,国内沸腾,生灵涂炭,特命令袁世凯派人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商量召开国会,公决政治体制。

原文: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涂,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

译文:但是两月以来,还没有议出妥当的办法,南北隔开,彼此互相指谪,经商的中断在路途,士民寄宿于荒野,只是因为国家体制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 

原文: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义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

译文: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部中部各省倡议共和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共和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我也如何忍心因为我们皇帝一姓之尊荣,违背天下人民民心。

原文: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译文:今天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立宪共和国体。近安慰海内讨厌乱希望治之心,远合古圣人天下为公之义。   

原文: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

译文:袁世凯以前经过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在这个新旧代谢之际,宣布南北统一的方法,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

原文: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钦此。

译文:总的来说,是期待人民安居,海宇平安,仍合汉满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我与皇帝也好退处安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大治之告成,这正是我们乐意看到的安定局面! 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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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颁布《清帝退位诏书》同日,颁布了《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优待皇室条件》。《清宣统政纪》记载其主要内容是:

甲、关于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二、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三、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五、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由中华民国支出。

六、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七、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八、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乙、关于清族待遇之条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设在太和殿的隆裕太后灵堂

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今因满、蒙、回、藏各民族赞同共和,中华民国所以待遇者如左:

一、与汉人平等。

二、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biàn)俸饷,仍旧支放。

六、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以上条件,列为公文,由两方代表照会各国驻北京公使,转达各国政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帝退位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