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与公公在法律上称为姻亲关系。姻亲是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简单的亲属关系。具体分为如下:
1、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姐夫等。
2、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的血亲。如岳父,夫之妹等。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如妯娌和连襟等。姻亲关系因夫妻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

扩展资料:
其他姻亲关系如下:
1、妯娌 - 兄弟的妻子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
2、连襟 - 姐妹的丈夫间互相间的称呼或合称,也称襟兄弟。
3、姐夫 - 姐姐的丈夫。
4、妹夫 - 妹妹的丈夫。
5、嫂 - 兄长的妻子。
6、弟妇 - 弟弟的妻子。
7、姑 - 丈夫的姊妹。
8、伯 - 丈夫的兄长。
9、叔 - 丈夫的弟弟。
10、舅 - 妻子的兄弟。
11、姨 - 妻子的姊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姻亲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