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罪不捕,是司法实践中常用的业务术词,是涉嫌犯罪但没有 逮捕 必要,或有法定不逮捕的情形。检察院做了的不批捕决定后,卷宗返回侦查机关,侦查机关照不批捕决定,依法发给犯罪嫌疑释放证明,释放 犯罪嫌疑人 。但此时仍是犯罪嫌疑人,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如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侦查结结束后,侦查机关依法提起 公诉 意见,公诉机关收到公意见后,直接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