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人民公安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院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校、中央人民警察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等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开展在职民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涵盖法学、工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请参照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各研究方向限招男生;公安学一级学科下治安学专业“警察法学”研究方向限招女生;其他专业及研究方向男女不限。
  6. 我校所有专业均面向公安司法机关在职人员招生,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目录备注栏信息。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考试安排

  1.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 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3. 复试由我校组织,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环节。

六、学费与奖助政策

  1. 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同时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地址:[具体地址] 邮政编码:[具体邮编] 联系电话:[具体电话] 电子邮箱:[具体邮箱]

八、其他事项

  1.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为准。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请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