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受益的判决内容

法院认为,被告人桂受益先后利用其担任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周口师范学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917567元,美金2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桂受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在纪检部门对其受贿问题进行调查期间,较为主动坦白了其受贿事实,并已将全部涉案赃款退交纪检部门,确有悔罪表现。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桂受益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桂受益的判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