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监督条例提出"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党委采取什么方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内监督条例提出

党委采取方式: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科学制定预防机制,该管不松、该抓不拖,以“三抓”、“三早”举措,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矫治,促使真正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时刻保持敬畏之心,自觉按法规制度办事,有效杜绝了腐败犯罪发生。

扩展资料

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

1、 抓教育,早提醒。一是抓日常教育“早敲警钟”。该镇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开展上党课、学廉政等多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通过张贴廉政警句,营造时时有提醒、处处有警示的良好廉政氛围。

2、 抓制度,早警示。一是明确规定要求,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政纪规定,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抓监督,早纠正。“抓早抓小”,关键是要及时发现。

一是健全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设立“民情直通车”信箱,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源,让群众监督干部;二是及时搜集舆情信息,掌握动态,分类处理,调节干群矛盾;三是通过监督检查、专项督导、明察暗访、年度考核等形式,查找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纪委官网-中厂镇坚持“三抓三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