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15名法官由联大和安理会选举产生,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该法院三分之一的法官。按照议事规则,候选人需获得超过半数的绝对支持方可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

扩展资料:
根据法院规约,法官均为“品格高尚并在各自国家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选举产生,候选人必须在大会和安理会均获超过半数的绝对多数票后才能当选。
为使提名程序不受政治考虑的影响,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不是由政府直接提名,而是由常设仲裁法院的法学家团体提名。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名法官入选国际法院 此轮选举另一人选仍未“尘埃落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