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加拿大移民政策的重要调整,移民局对枫叶卡的持有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换发枫叶卡时,必须提供在加拿大的居住地址,且不能使用邮箱(P.O. Boxes)作为邮寄地址。无论是枫叶卡过期需要保留,还是正常换发,许多加拿大永久居民对于枫叶卡更新所需的资料和流程并不十分了解。下面,我们将对加拿大枫叶卡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加拿大移民局对枫叶卡的新规定要理解5年内需在加拿大居住满2年的法律含义,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居住。移民部解释了以下三种情况均满足在加拿大居住的条件:1. 个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2. 为一家在加拿大注册并有持续经营记录的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此时在境外的时间可视同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3. 陪同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时在境外的时间同样可视同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但陪伴加拿大国籍子女在海外居住则不计算在内,除非是不满22岁的子女。枫叶卡5年内住满730天的详细计算方法5年内住满2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从提出枫叶卡延期申请那天起倒推5年内住满2年;二是从每次进入加拿大境内的时间倒数回去5年。只要能证明通过以上三种居住方式之一,满足住满2年的要求,就符合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即使持有有效的枫叶卡,也存在在边境被拒绝入境的可能。对于已经超过5年登陆时间的枫叶卡持有者,在出入边境时可能会遇到此类问题。例如,2010年5月获得枫叶卡延期的人,需在2005年至2010年间的任何时间段内住满2年,可能是2005年、2006年连续住满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如果这样的人在2012年5月离开加拿大,2015年5月返回时,边境处会从2010年5月倒推5年,只有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间住满2年的人才能入境。境外居住证明文件陪同加拿大公民在海外居住的人,需要提供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子女关系的证明,包括结婚证、同居证明、孩子的出生证、受洗文件、收养或监护文件、学习或就业记录、护照或其他旅行文件,以及文件指示陪同人的状态。在境外就业的人,需要提供雇佣公司的名称、性质、正式签署的合同名称及职位,包括公司注册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伙伴关系协定或公司年度报告、加拿大企业所得税税务评估财务报表、雇佣合同或协议副本、加拿大企业和加拿大境外的业务或客户之间的关于申请人的工作、客户或业务协议副本、加拿大税务局评估收入税的通知T4。加拿大永久居民过境必须出示枫叶卡自2014年起,加拿大永久居民在离开和进入加拿大边境时,必须出示枫叶卡,并由海关人员记录,以便移民部掌握永久居民的实际居住时间,打击不法移民。加拿大枫叶卡保留及入籍申请新移民登陆后可获得一张永久居民卡(枫叶卡),作为合法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枫叶卡有效期为5年,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可返回加拿大。然而,“永久”居民并非无条件保持移民身份,如果不认真处理,可能会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每个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在任何五年期内满足在加拿大境内居住不少于两年的要求。“居住”不限制地点,可以是连续的或不连续的,只要累积达到730天。特别是对于生活在加拿大境外的永久居民,如果枫叶卡已经过期,想返回加拿大,就需要特别注意。首先要申请一个名为TRAVEL DOCUMENT的文件,这种旅行文件为一次性往返,规定在签发日期60天内必须入境加拿大,不是所有申请人都会被批准,批准与否取决于个人情况,旅行文件签证类型与探亲签证类似。加拿大枫叶卡更新所需资料清单无论是枫叶卡过期需要更换,还是正常更换,许多加拿大永久居民对于所需资料和流程并不清楚。我整理了2014年最新的加拿大枫叶卡更新所需资料清单,供大家参考。换领枫叶卡的主要文件包括:1. 全套申请表格([IMM 5444]、[IMM 5445]以及缴费单5401等)。2. 现有枫叶卡复印件。3. 护照、登陆纸、驾照等复印件;4. 如已更名,则提供官方更名文件;5. 如未满18岁,则提供出生证明;如果有监护人,则提供监护文件。6. 如过去五年内在加拿大境外居住超过3年,则需要提供: a. 陪伴加拿大公民的文件; b. 全职受雇于一个境外加拿大分公司的文件; c. 如属于陪伴全职受雇于在境外的加拿大分公司的配偶,则提供配偶的受雇文件及其身份证明。7. 两张照片(背面需要照相馆的图章和日期章)。根据加拿大移民部枫叶卡审查中心的要求,再提供其他相应的能够证明你履行居住义务的辅助文件。枫叶卡案例分析:以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注意事项最近,一篇关于“移民部质疑华人移民10年申请枫叶卡遭拒”的报道引起了华人的热议,很多人都开始思考以外派形式保留枫叶卡是否还可行。本文将通过整理一些实例来解开大家的疑问。如何保留枫叶卡: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无论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还是五年期满后重新申请第二张枫叶卡,都必须通过“居留测试”。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者在任一五年期间必须履行居住义务达到730天以上。此外,符合以下条件也被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1. 随同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家庭成员在加拿大境外居住。2. 被加拿大企业外派驻于海外的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的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3. 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的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在境外居住。4. 持有有效的返加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