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中的“全面”主要包括:覆盖的领域要全面;覆盖的人口要全面;覆盖的区域要全面。
目标要求:
一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
三是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五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小康水平
小康生活的界定,类似于国际上通用的生活质量的涵义,包括物质生活状况——食品、衣着、住房、交通等物质条件;生活环境状况——包括空气、交通、水质、绿化等方面;社会环境状况——包括社会秩序、生活安全感、社会道德风尚等内容。
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把小康社会界定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小康的社会属性方面,即“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
其二是小康的实现水平方面,它“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