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为何建议明星返还金条等贵重应援礼品?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指出,在网络消费借贷案中,发现了一些新现象、新特点:在校学生互联网金融借贷案大部分是因粉丝应援等追星行为产生的,涉及直播打赏的案件94%以上都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陈海仪表示,在一些粉丝“应援”活动里,有明星接受如金条等贵重消费品,“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监护人同意,也就是法定代理人必须要同意。如果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话,这种赠与不能成立,可以撤销,明星本人必须返还礼品。”

代表为何建议明星返还金条等贵重应援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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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明星粉丝后援会应注册登记接受年检

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长期关注未成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犯罪问题,她在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的追星变成“流量为大”,背后存在利用粉丝牟利的黑灰产业链,部分青少年也成为受害者,法律监管的诸多空白亟待弥补。

韦震玲告诉记者,青少年喜欢明星,可以树立榜样以激发自己努力学习,“我的偶像很优秀,我也要优秀”,向明星的优秀品质看齐,从正能量来讲,这种正确的引导都是很不错的。

在这些乱象中,起到重要组织动员作用的是明星的粉丝后援会。韦震玲说,演艺明星的粉丝后援会在运作上实际已经是社会组织,通过网络组织人员、筹集资金,号召粉丝买明星代言的产品,具备了较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对于它们的约束、管理目前是真空状态。

韦震玲建议,粉丝后援会应该在民政部门登记,明确责任,规定权利、义务,“能组织做什么活动,是否能够筹集经费,在哪个层面筹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依法开展活动、接受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