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是中国人民警察节。这是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体现了对人民警察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2020年7月21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决定自2021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定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为了庆祝这一节日,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包括颁发从警纪念章、举行民警退休荣誉仪式、举办“警务广场”和“向人民报告”等活动,旨在向人民群众汇报工作,增进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庆祝活动包括:1. 召开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电视电话会议。2. 在公安部机关举行升(挂)警旗仪式。公安部党委成员、全国公安机关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英模代表、在京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干部代表将向警旗敬礼,并重温《人民警察入警誓词》。3. 开展表彰奖励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公安英模和先进集体。4. 举办“忠诚铸伟业,阔步新征程”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心连心”艺术团赴公安机关慰问演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