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我市卫生工作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卫生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市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协调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