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审查—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现场核查—批准。
以海南省为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申报加油站土地材料审查要求:申报建设加油站土地的位置应与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布点相符。拟建加油站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市县土地主管部门应通过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取得省商务厅出具的行业规划确认文件后,方可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加油站在原址改(扩)建的,应按要求办理暂时歇业手续。工程竣工后,应经消防、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验收,并将相关验收材料连同《加油站改(扩)建备案申请表》报省商务厅备案。成品油经营企业投资控股主体未发生变更的,可以依据实际要求申请企业名称、加油站经营地址(不涉及加油站迁移,下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加油站行政审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6个月内,将加油站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文件和质监部门核发的加油机《检定证书》提交省商务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收回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本通知所称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主要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文件。
3、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是指建设单位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后,编制的验收报告。该报告一般连同《环境影响登记表》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商务之窗-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