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的读音为lǐ áo。
李翱(772~841年),字习之,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诗人,凉武昭王李暠十三世孙,北魏司空李冲十世孙,贝州司法参军李楚金之孙。

贞元十四年(798年),进士及第,授校书郎,迁京兆司录参军。元和初年,历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员外郎、礼部郎中。得到宰相李逢吉举荐,出任庐州刺史。唐文宗即位,授谏议大夫、中书舍人,举荐柏耆不当,降任少府少监,外任为郑桂潭襄四州刺史、检校户部尚书、山南东道节度使。
会昌元年,卒于襄阳,谥号为文,故称李襄阳、李文公。曾从韩愈学古文,推进古文运动。思想上,一生崇儒排佛,认为孔子是“圣人之大者也”,主张言行应以儒家的“中道”为标准。著有《复性书》《李文公集》。
李翱自幼“勤于儒学,博雅好古”。二十五岁时,在汴州与韩愈相识。从此追随韩愈,经常与韩愈一起谈论学术文章,维护儒道,反对佛老,积极倡导古文运动。贞元十四年,李翱中进士。初任授书郎,后历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考功员外郎、礼部郎中、中书舍人、桂州刺史。会昌元年,李翱去世。
李翱的思想为后来道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在儒学方面的最大贡献,就在于试图重建儒家的心性理论。他所撰写的《复性书》以《中庸》和《易传》为宋代理学家“心性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李翱把“性”与“情”分开,认为“性善情恶”,启迪了后来理学家对“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的区分,也成为理学家“天理”和“人欲”之辩的根源。
他提出“弗虑弗思,情则不生”的所谓“正思”的修养方法,对北宋程颢、程颐“主敬”观点的推出影响很大。李翱著有《佛斋论》《来南录》以及大量的诗、赋等,今传于世。他的政治思想在传统政治思想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