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中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通过。从1988年到2016年,我国有关动物保护及规范操作的法律文件不断出台。除《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外,还分散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国家和部门的其他法规中。其中的立法思想大多以管理动物带来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保障居民安全为宗旨。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立法直到21世纪才被正式提出,2009年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2010年又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开始重点关注动物保护的立法及相关问题。

动物保护法为什么不通过
国外的动物保护立法实践至今已有近200年的历史,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亦日趋完善。而在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起步较晚且进展缓慢,对动物福利及权利方面的立法更为欠缺。尽管不少专家、学者为推动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做了很多努力,但立法进程仍很艰辛。
事实上,中国保护动物的思想自古就有。儒家“恩至禽兽”的生态哲学,体现了中国古代人类与动物关系的深刻思想渊源。各朝各代也有许多关于保护动物的立法。在动物保护立法问题上,存在两种派别,即“动物福利”派和“动物权利”派,这两种派别在对动物保护的认知上具有不同的倾向,其核心立意有着本质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