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罗伯的作者

西顿(1860-1946)出生在英国,六岁时和一家人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是个博物学家、社会活动家,探险家和作家,他尤其欣赏印第安人的政治组织机构。

他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书使他在经济上获得了独立,并使他赢得了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莽林之书》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之下才写成的。

如同传统悲剧描写的都是重要人物的重大事件一样,西顿动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天赋不凡的个体”,因为这种悲剧性的受害者才能引起读者的同情。这种不凡的个体往往是体格出众、才智超群的天生的领袖,是一个代表悲剧命运的最合适的主人公。西顿的动物故事强调真实性,主角都是根据真是动物塑造的,细节来源于他丰富的野外生活,这开创了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写实动物小说,西顿因此也获得了“动物小说之父”的美名。

E.T.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1860-1946),可能是一位注定要为动物们写传记的作家。我们大概只听说过人有传记,没听说过动物也能有传记。但是西顿真的是这样做的,而且做得棒极了。于是后人称他为“动物文学之父”。  西顿(Seton)这个姓氏对我们没有多少意义,但如果放到苏格兰,那可是一个响当当的姓氏。它来自苏格兰的一个名门望族,“西顿”的名号可以追溯到11世纪,而他们的祖先中最显赫的要属查理曼大帝(742-814)。家族历史还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纪。E.T.西顿的曾祖父是苏格兰的伯爵,著名的猎狼英雄。他的祖辈为僭君而战,后来不得不离开了苏格兰。前面我们提到那位奥台尔,因为有个写历史小说的祖先司各特,从小就立志要成为历史小说家。这位西顿的显赫祖先们,又会给小西顿怎样的影响呢?

西顿的父亲是伦敦一个造船厂主,他有十个孩子,小西顿排行第八。由于生意上的失败,老西顿不得不举家离开英国,移民到加拿大多伦多附近开了一个农场,那一年小西顿只有6岁。老西顿是个糟糕的农场主,不过农场生活却给小西顿带来了无限遐想的童年。

那是一个开拓的年代,人迹所到之处,大自然仍处于半开化阶段。小西顿醉心于享受半原始状态下的大自然,他在树林里搭建小树屋,在自然界中长时间独自观察、绘画、遐想。小西顿不擅长与人交往,常常忘情地融入周围的自然环境,与动物们自然地结交。对于这位少年,自然世界的生活比城镇里的生活更真实、更富有意义。

西顿在绘画方面的天才和对动物执着的热爱,使他在求艺、求学和职业的道路上都得到高人指点、提携,很快在绘画界和动物科学界小有名气。他深知动物习性,熟谙动物解剖学,所以年纪轻轻就受聘于美国一家著名的出版社,为世界自然百科全书绘制上千幅动物图画。这不但使他有了相当好的收入,而且使他有机会周游加拿大、美国,观察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态,搜集关于它们的故事。

西顿写动物们的故事,并不是抱着那种猎奇的心理,而是以一个传记家的严谨态度,带有一种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在他的一本故事集《我所知道的的野生动物》的前言中,他写道:“这些故事都是真的。虽然在多处地方,我并没有严格遵循历史线索的真实性,但本书中提到的动物们都是真实的。它们曾经像我描述的那样生活过,并且显示出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英雄主义气概,虽然在我无力的笔下,表现得是如此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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