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法学底蕴,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现面向全国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 学术型硕士:涵盖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等专业方向。
- 专业学位硕士: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以及翻译硕士(英语法律笔译/口译)。
具体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报考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法律硕士(非法学)限招非法律专业本科生;法律硕士(法学)限招法律专业本科生。
-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
- 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份,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
-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试安排
-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其他语种,具体见招生目录)、两门业务课(均为自主命题)。
- 初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份的第三个周末,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 复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
六、学费与奖助体系
- 学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
-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等。此外,还有丰富的勤工助学岗位和助教、助研机会供学生选择。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576号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XXXXXX 电话:XXXXXXXXXXX 邮箱:graduate@ecupl.edu.cn 网址:www.ecupl.edu.cn(请以实际官网链接为准)
八、其他事项
-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欢迎广大有志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优秀青年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