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野菜》原文

《故乡的野菜》原文

以下是周作人《故乡的野菜》的原文内容: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蔬菜,乡间田野上,庭园石径旁,随处都有,它的根有两三寸长,曲曲折折的,白得象萝卜,但比萝卜还要粗壮些。一种俗名婆婆丁的,多生在墙脚下路旁,叶如菠菜而较小,无齿或有细齿,近根处带黄白色,开黄花,花瓣紧贴茎上,亦如蒲公英。这两种原是野生的,但也可移植到园圃里去的。像我现在住的北平的近郊就只见到这两种野菜。若在我的故乡,则还有一个蕺(音稽)菜,也是人所爱吃的,那大约是还有的原因罢。

这三种东西都是浙江东部人所爱吃的;拿前三种来说,比如我想吃碗新鲜的荠菜或炒婆婆丁,北京却少有,偶尔有卖的,又都是开了花,失了时机,不堪吃用了。至于蕺菜,那更是绝少看到有的人,谁肯吃了。一到春天,荠菜事便去乡野间掘取,或用竹竿挂起一条绳,两人牵持着,向田野走去,一路说笑,走得热了,便在荠菜花间坐上一会歇凉。

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这回因为迁坟的事,要回故乡去一趟,在经济和时间两方面本来颇不宽绰的,但因为向来毫无表示,回到故乡之后一定被人认为忘本,或者又要大家不平,所以无论如何,总是非去不可的了。到家之后,第二天清早便须往市上去。昨天黄昏时分,我独自一人,跨过这高高低低狭狭长长的石板桥去踏春,瞥见人家园里有开着花的荠菜,正想去摘些来,不料一脚踏空,滑倒在板桥上了。

故乡的亲人,也都零落得差不多了,所以每次勾留总不过一天半日的光景,因这次想多住几天,预先托了四叔在城里租定一所房子。进了城门先还想到卧龙桥去看看,因为那是我幼小时候上学必经之地,每天早晨坐在火车上望见桥下行人往来,羡煞他们,这种情形至今还是历历如在眼前的。不料这次去竟变了样子了。卧龙桥现在已经拆为马路了。只有桥头的菩萨堂还在那里。去看了看儿时的旧居,面对着的何家弄也改了样子,一间房屋都没有剩下了。邻居们都搬往别处去了,好像只有我一人曾在这里孤零零地住着似的。

我到了四叔的家,便出门去散步,走不多远,忽然看见一家楼窗底下放着一只废篮,旁边坐着一位老太太,手里正拿着一把豆荚在那里一个一个地摘着,这东西不但可以吃,也不失为目前极好的消遣。看了许久,顺便走过她的面前,不知不觉地说了一声“这真好呵!”她抬起头来了,我看时忽而有些熟识,这不是王嫂么?一说起来才知道她现在是在这里帮工,每月得一千多钱工资,自己家里也有地种了,并且还可以做豆腐,只是她的丈夫前年死了。现在有两个儿子,大的同我差不多年纪,小的才十岁多些。“你的大少爷呢?”她问我说。“他么——出去了。”“出去在哪里?”“在上海。”“哦,上海,这地方真好呵!我们的大少爷在那里享福呢。”我看见她面上现出高兴的颜色,便不再说什么,匆匆地走开了。其实我所知道的是并不如意的,因为她虽然每月可得这些钱,对于她却并不是有用的,她们家里大约是没有吃饭不做事的人,所以她挣来的钱并没有剩余,照样的要不够用。

这一次去扫墓,我只是看看坟头,拜拜而已,别的什么也没有做,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独有这一回在城里住了两三天,却有许多见闻及感想,使我不能忘记。我所见的其实还是过去所见过的,只是时隔七八年现在又重见罢了。然而却给我许多新的感触,使我觉得仿佛初次相见一样了。

这篇散文通过讲述作者对故乡野菜的回忆,表达了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同时也反映了作者对生活细节的关注和感悟。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