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市行政区划沿革
廊坊市的行政区划变迁历经数千年,呈现出跨省级频繁调整的典型特征。早在新石器时代,现境已有聚落形成,春秋战国时期属燕国疆域。秦朝推行郡县制后,分属渔阳郡、广阳郡,汉唐时期隶属幽州、蓟州,宋辽金元时期随政权更迭先后划归河北东路、辽南京道(析津府)及中书省管辖。
近代以来,廊坊的行政归属变动尤为频繁。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设立天津专区,辖域分属河北省。1950年代至1970年代,其下辖县曾多次划归北京市、天津市或河北省管辖,成为全国行政区划调整最频繁的地区之一。197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天津地区更名为廊坊地区,行政中心驻廊坊镇,标志着现代廊坊行政区划框架的初步确立。1989年,廊坊地区撤地设市,正式升格为地级市,形成当前以主城区为核心的管理体系。
截至2024年,廊坊市辖2个区(广阳区、安次区)、6个县(永清县、香河县、大城县、文安县、固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代管2个县级市(三河市、霸州市),总面积6429平方千米。作为京津冀城市群核心节点,其“黄金三角腹地”的区位特征深刻影响了历史区划的动态演变,亦为当代区域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