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两年!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

延长两年!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政策背景《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合金管办〔2023〕8号)原定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延长该政策有效期。

政策延长内容原政策《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有效期延长两年,新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在政策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合同要求通知中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这一要求旨在规范购房流程,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操作合法合规,保障缴存职工的权益。

政策目的此次政策延长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的支持,进一步缓解职工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资金压力,促进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

通知发布信息该通知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确保了政策调整信息的及时传达,便于相关单位和缴存人了解并做好相应准备。